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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湖北工业大学第三届教职工子女“乐学课堂”暑期爱心夏令营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07-04    作者:职师学院

全体教职工:

应广大教职工需求,经校工会、职业技术师范学院联合商议,并征得校教务处支持,拟定于2024年7月8日至7月12日针对我校教职工子女举办为期5天的第三届“乐学课堂”暑期爱心夏令营公益活动。现就活动开展情况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目的

为聚焦师生需求,为师生办实事,办好事,帮助部分教职工解决因上班无法分心照顾子女的后顾之忧,同时丰富教职工子女暑期文化生活,特组织开展本次夏令营活动。

二、开课时间

2024年7月8日至7月12日,为期5天,每天下午14:30—16:30上课。

三、开设课程项目

《小小演说家》

因受场地限制,《小小演说家》限报60人,拟分两个班级。

四、学员招收范围

1.本校在职教职工子女(身体健康,无先天性疾病),男女不限。

2.年龄要求:6 周岁以上(2018年7月1日以前出生)、14周岁以下(2010年7月1日以后出生)。

五、报名须知

1.本次活动为职业技术师范学院联合校工会、教务处共同组织的公益活动,不收取任何费用。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提供师资、场地、活动器具;校工会为夏令营提供一定的降温补助(物资);教务处为夏令营授课教师核定一定的教学工作量;校医院为夏令营开营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。

2.开营期间,学员无需准备其他物品。不得无故请假、旷课,旷课3次视为自动退营。

3.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,根据报名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入营名单,每位营员限报一个课程项目。

4.报名二维码将于7月5日上午9:00在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网站公布,营员名单于7月6日下午在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网站公布。

5.家长须知:

(1)参加夏令营的教职工子女必须自费购买意外保险(在上课前向任课老师出示查验)。

(2)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和《未成年人犯罪法》,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。

(3)对孩子履行监护人的义务,保障孩子在上课、下课途中的校外交通安全,并按时接送学生。

(4)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纪律,不打架、不骂人、不攀高爬低、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耍;如造成对他人人身伤害的,要服从有关部门处理意见,承担经济赔偿。

(5)负责并督促子女在校期间按时上课或参加活动,有事要请假,事毕要销假。如果未履行请假手续或学生未到校上课,私自外出、校外玩耍等,所发生的一切事故,责任由家长承担。

(6)要和活动主办方保持联系,对有特异体质、特定疾病或其他生理、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,密切配合,确保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。

校工会、教务处

职业技术师范学院、校医院

2024年7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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